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青海师范大学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假日,4月7日(星期日)公休调至4月5日(星期五)、4月6日(星期六)公休(周六晚上星期天的晚自习),4月7日正常上班上课(上周五的课及晚自习)。
放假期间,学校各部门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学生处要妥善组织安排好住宿学生清明节期间的学习生活,确保学生正常有序的开展各类活动;学校值班人员及门卫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