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省教育厅通知 不让“三难”孩子失学 查处教师有偿补课
2013-03-02 00:00:00  点击:

2月28日,省教育厅下发2013年春季开学通知,要求全省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学校要积极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等“三难”而失学;严禁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坚决治理并查处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有偿补课。

  《通知》规定,各地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春季开学工作方案,确保学生按时返校,不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要确保教材及时到位,在开课前发送到学生手中;全面做好开学前校园卫生清理、校舍维护、设施添置、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安排等,做好各功能室的调试维护;严格学生学籍管理,特别是规范转学手续,对转入和转出的学生要认真登记和备案,对义务教育阶段无故流失的学生要摸清情况,动员其返校,防止学生辍学现象发生。

  《通知》要求,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乱办学、乱招生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学校要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向45分钟要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执行治理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有关规定和各项收费标准,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免费和寄宿生生活补助等各项公示,严禁向学生强行推销教辅材料,规范校服征订并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各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坚决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进行“家庭小课桌”有偿补课。

  各学校要努力创建节约型校园。深入开展“快乐学习、幸福成长”教育活动。(作者:陈俊)

上一条: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3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

版权所有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75号 邮编:810108 电话:0971-278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