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
清真食堂招标项目
为保障学校少数民族师生饮食需求,规范清真食堂运营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清真食堂服务商,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
二、项目名称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清真食堂招标项目
三、项目概况
1. 服务地点: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清真食堂(含操作间、售卖区、就餐区、仓储区等功能区域,具体以现场踏勘为准)。
2. 服务对象:学校高中部所有学生,预估每餐就餐人次500人。
3. 服务期限:1年(自2026年2月28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最多续签3次)。
4. 服务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清真食品管理相关规定及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清洁卫生、营养均衡的清真餐饮服务,食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需符合清真食品标准,严禁使用猪肉类、猪油等非清真食材及添加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且明确标注清真相关资质)。
2. 具备清真食品经营相关资质,获得相关机构出具的清真食品经营证明、
3. 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高校或大型企事业单位清真食堂服务经验,提供至少1份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合同期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4. 拥有专业的餐饮服务团队,厨师及关键岗位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清真食品操作培训证明,熟悉清真饮食文化及制作规范。
5. 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及应急预案,近3年内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保障食材供应稳定、餐饮服务连续。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
1. 餐饮供应: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及必要的加餐服务,菜品需涵盖清真主食、菜肴、汤品、面点等,品种丰富多样(每周菜品不重复率不低于80%),满足不同口味及营养需求
2. 质量标准:食材需从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台账;食品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 价格管理:菜品价格需合理合规,低于市场同类餐饮价格水平,经学校审核备案后执行,不得擅自涨价
4. 环境卫生: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A级标准维护食堂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毒、保洁,确保操作区、就餐区、仓储区等区域干净整洁,符合卫生要求
5. 服务规范:工作人员需着装统一、文明服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配合学校开展饮食安全检查、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 报名时间: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2月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后勤管理处(地址:西宁市宁张公路75号)
3. 报名需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3)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清真食品经营证明;
(4)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6)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4. 招标文件获取:报名审核通过后,通过指定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2月5日24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二楼会议室。
3. 逾期送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按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予以拒收。
八、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资质实力、业绩经验、服务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价格合理性、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李生财
2. 联系电话:18997235709
3. 电子邮箱:215238310@qq.com
4. 地址: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后勤管理处
十、其他事项
1. 投标人应在报名前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及周边环境,踏勘费用自理,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
2. 本次招标相关信息均以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招标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投标人
3. 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单位不给予任何补偿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