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
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就本校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本项目严格遵循《西宁市学生校服管理办法(试行)》(宁教〔2025〕33号),《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教基〔2025〕5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质优价廉”原则,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二、采购数量
本项目预计采购校服400套,最终采购数量将略有变化以学校实际为准。
三、供货时间
采购校服需于2025年10月31日前交付学校使用。
四、校服质量技术标准
1、核心标准
校服质量及安全需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等国家标准,其中:
(1)甲醛含量≤75mg/kg,pH值4.0-8.5,耐干摩擦色牢度>3级;
(2)面料需采用天然、环保纤维原料(如棉混纺等),具备透气、耐磨、易清洗特性。
2、标识要求
每批次校服需附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标识,标明面料成分、规格、生产企业信息等。
3、“双送检”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供货前完成校服自检并提供检测报告;到校后,招标人将随机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验收,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不得转嫁费用)。
五、基本样式
校服一套(外套、外裤、)
六、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备校服生产或供应经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能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同类校服产品检测合格报告(近一年内)。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要求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校服技术方案(含面料样品、款式图、工艺说明等);
5、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需分项报价,含单价、总价及费用构成);
6、售后服务方案(含质保期、退换货政策、补购渠道等);
7、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八、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10:00前,逾期不予接收。
2、递交地点: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宁张公路24公里青铝生活区内)。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17日14:00,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二楼会议室(与投标地点一致),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
4、联系人:马老师 13997262267 苏老师 13997170043
九、评标方式
根据《西宁市学生校服管理办法(试行)》(宁教〔2025〕33号)《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由校家委会30名代表、学生、教师组成的校服评定小组在竞标环节中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校服的面料、质感及售后服务保障等进行全方位了解,对价格进行磋商,按照“质优价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1家校服供货企业。
十、合同签订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当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需在收到通知书3日后(第4日)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2、合同主要条款需依据本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澄清文件确定,明确质量标准、供货时间、验收方式、违约责任等。
十一、补充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可能被否决。
2、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投标文件内容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投标资格。
4、质保期:自校服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需免费退换。
5、投标人需提供固定的补购渠道(如线上平台或线下门店),确保学生家长可单独购买或调换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