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符合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
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为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发证的还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并取得相应等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本人已取得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任教学段为 ,任教学科为 ,目前证书尚未发放。本人已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普通话等级为 。按照《2025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本人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承诺人(签字、手印):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