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年终将近,根据年初与青海师范大学签订的《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中学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要求,为了做好年终检查、考核、总结等工作,圆满完成本学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做好年终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根据师大党委、行政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对本学年党务、行政管理、教学、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10日以前交办公室,同时,还应按表所列考核内容提供相关材料。对各部门工作情况,学校将按相关考核办法进行检查。
二、各部门要认真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全面完成教学目标任务。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等准备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场纪律,杜绝考试作弊现象。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要进一步加强期末学生管理教育工作,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认真做好期末安全稳定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按照由分管领导督促,各部门主任负全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年终检查总结工作。各部门具体负责人如下:办公室:王菡 教务处:陆青 教研处:翟宇甲 学生处:韩锦青 工会:赵桂云 团委:陈文贤 。
四、小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好年度工作的检查总结,并把形成的书面总结材料及所列考核内容提供相关材料一并交办公室。
办公室
2009年11月29日